今天晚上“班撮”,很有兴趣,所以参加了,午夜K歌,没有兴趣,所以没有参加。总之,就是这样。虽然有一个“四年最后一次”的限定语,但是对于我来说,去了也只有听歌或者是睡觉的份吧,而且那种环境也没办法睡好。所以PASS了。总觉得自己的这种性格不太合群,嘛,没办法,一时半会改不了了。而且对于这四年,的确没什么深刻的感觉,似乎还比不上高中。
另外,下午总算去民政局把那该死的“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”给办了。规定此证件必须要户口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,还费了一番周折,在那里照登记照也很贵,本觉得身份证就可以的事情,很是形式化,让人生厌。到手一看,完全一份只需手写的证明,看内容觉得这证明简直什么用都没有。但有什么办法呢,程序就是程序,国人那么灵活,为啥这么拘泥这些东西。